钢筋工班组专业承包协议范本(标准版)

首页 > 产品大全 > 钢筋工班组专业承包协议范本(标准版)

钢筋工班组专业承包协议范本(标准版)

钢筋工班组专业承包协议范本(标准版)

钢筋工班组专业承包协议\n\n协议编号:\n\n甲方(发包方/总承包方):\n法定代表人:\n联系地址:\n联系电话:\n\n乙方(承包方/钢筋工班组):\n班组负责人:\n身份证号码:\n联系地址:\n联系电话:\n\n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已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钢筋工分项工程的专业劳务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n\n第一条 工程概况\n1. 工程名称:\n2. 工程地点:\n3. 承包范围:(例如:地下室、裙楼及塔楼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等全部钢筋工工作内容)。\n4.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视具体谈判确定)。\n\n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n1.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n (1)钢筋的翻样、下料、切割、弯曲、制作;\n (2)钢筋的进场卸车、堆放、挂牌标识、场内运输;\n (3)钢筋的绑扎、安装、焊接(如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等,根据图纸要求);\n (4)钢筋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安放;\n (5)预埋件、预留孔洞的钢筋加固;\n (6)废料及多余钢筋的回收、清理、归堆;\n (7)配合甲方及总包进行钢筋隐蔽验收、质量检查及整改;\n (8)施工区域内的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工作。\n2. 甲方提供钢筋原材料、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乙方自备钢筋加工机械(如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等)及手工具(如绑扎钩、扳手等),以及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劳动力。\n\n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计价方式\n1. 计价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n (1)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按平方米计算,合同暂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结算以竣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n (2)按吨位包干: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预估钢筋总量为吨,合同暂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结算按乙方实际加工绑扎的钢筋吨位计算(经甲方及总包确认)。\n (3)按点工计算:每人每工日元。\n2. 承包单价包含内容:人工费、乙方自备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护费、赶工费(若因乙方原因产生)、利润等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n3. 付款方式:\n (1)预付款:无/有,金额为;\n (2)进度款:每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支付;\n (3)结算款:钢筋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主体结构封顶,双方办理结算后日内支付至总价的%;\n (4)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质保金比例依合同约定)。\n4. 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前,须向甲方提供本班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签字按捺),或由甲方代发工资并监督发放过程,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n\n第四条 工期与进度\n1.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按节点工期控制)。\n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及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配足作业人员(乙方承诺日常在岗人员不少于人,高峰期不少于人),确保关键节点(如各楼层顶板浇筑节点)不因其原因延误。若因乙方人员不足或组织不力造成工期滞后,甲方有权另行增加劳动力或施工队伍,所产生的费用双倍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n\n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n1. 质量要求:乙方所承接的钢筋分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相关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工程总体“鲁班奖/省优/市优”创优目标(根据具体签订栏选择)。\n2. 隐蔽验收:乙方应在钢筋绑扎完毕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隐蔽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按浪费钢筋价值10倍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或设定造成材料损失的双倍罚款)。\n\n第六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n1. 乙方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人员变动2小时内更新报备。进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n2. 乙方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岗前严禁饮酒,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违章作业。过程中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隐患,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被监管部门信用扣分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合同总额10%的违约责任。\n3.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每天作业面扣件、废料集中堆放整齐。当场考核未归堆、影响文明施工形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次违约金。\n\n第七条 违约责任\n1. 若乙方将本分项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万元违约金,已施工部分款项在扣清损失后经双方核实清算处理。\n2. 施工期间,若因乙方人员存在危及安全、偷工减料难以保证现有质量的,经甲方2次书面限期通知整改(附照片存档)实未能稳妥解决的,甲方有权按现状节点结算并清退乙方退场,固定现状。\n\n第八条 争议解决\n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n第九条 其他\n1. 本合同一式陆份副本涂改印刷。\n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要求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格式分岗位操作签署具体安全保障方案附件),期满及清算完毕后自然终止。\n安全协议及质量管理处罚相关的附件组成本附补充整体,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表述不一致。

甲方(加盖行政章或项目部证明用章):   乙方(签字并按捺指纹):\n代表签字确认   手持身份证自行报验辨識为准\n电话   电话\n年月_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ongrunbs.com/product/38.html

更新时间:2026-11-01 12:28:00